认真对待建制市改革 FT
「中国历史上,周代社会是城邑社会。春秋末期以后,中国进入乡村社会,人口分散于乡村,形成诸多规模很小的居民点,人口较为集中的城市为数很少。据此,行政区划制度设计的主要考虑是有效地管理资源较为分散的乡村地区。秦汉之郡县制或者元明定型并延续至今之省县制,都是为此而设计的。
具体地说,已实行两千多年的省-县-乡镇各级政府管辖的区域,均为“面状行政区”,管理广泛而分散的乡村社会,这样的社会是相对静态的,农业生产是相对简单的。因此,政府的功能主要是政治的、司法的,就是征税与维持治安,其它功能是很少的。这种政府可称之为“政治控制型政府”,旨在确保政治与司法对地方和民众的有效控制。
现代的市,则是“点状行政区”,在较小区域内聚集大量人口、资源,工商业高度发达,资源快速流动、交易。城市政府必须管理流动性较高的人口,协调快速变动的工商业活动,满足高密度、快节奏生活对公共品的需求。因此,市政府的职能大大地不同于传统的县、省政府,可称之为“经济社会组织型政府”。
然而,过去三十年地市合一、县域整体改市等市制调整过程中,决策者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只是简单地把原来的地区公署和县改成市,让政治控制型政府承担经济社会组织型政府的功能,两种政府功能杂交。
由此导致两个后果:一方面,县、市政府以权力汲取其辖区内资源到城区。另一方面,在城区,名义上的市政府又不像真正的市政府,没有很好地承担起供应高密度、快节奏城市型社会之公共品的职责。在地级市和县级市,城区面积迅速扩大,但几乎没有城市型管理体制,城市社会、文化生态也相当粗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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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则经济研究所理事长秋风:本轮城镇化是否健全,能否避免重蹈覆辙,要看能否认真对待建制市制度,使之趋向合理,关键在于区分“点状行政区”和“面状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