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接見榮獲第三屆中華民國社會運動「和風獎」得獎代表
總統並認為,假如當初政府沒有實行土地改革政策,落實耕者有其田等政策,則我們的社會不會有今天的安定與繁榮。
http://www.president.gov.tw/NEWS/3298
中華民國82年11月05日
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十一月五日
李總統登輝先生今天強調,社會運動是社會正義、社會秩序與社會道德的一種力量之展現與趨勢;但是,過去由於受到威權保守的思想而導致對社會運動的誤解,時至今日,仍然有部份人士、團體,藉著「社會運動」的名義,去進行政治的抗爭,這種現象是令人遺憾的,尤其是需要加以導正。
總統上午九時接見榮獲第三屆中華民國社會運動「和風獎」得獎代表時指出,事實上,目前有許多社會人士、公益團體,為了追求社會的正義、公平與幫助弱勢團體,打擊惡勢力,一直默默的從事社會運動,並持續奉獻個人與團體的心力。
「這才是真正『社會運動』的代表與奉行者」,總統強調,今天我們政府所要鼓勵與表揚的對象,就是這些人與團體。總統並指出,「和風獎」的得主都是為重振社會善良風氣的工作者,尤其值得國人的肯定與獎勵。
總統在談話中也以他本身成長的心路歷程來闡釋他對社會公平、正義的期許與重視。總統說在年少時,家中原是小地主,每逢年節總會看到許多佃農,提著自己飼養的雞、鴨等禮品來送給地主,為的就是希望地主能繼續給他有一個種田的機會,以維持他們生計。
總統說,每當他看到佃農對地主的卑微態度,內心就有一股很深的感受;並認為,社會的公平與正義,都需要重振與展現。
他同時表示,這種對社會正義的期待,一直藏在內心的深處。總統說,當政府早期實施「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等照顧農民的政策時,他剛剛學校畢業,從事農業方面工作,當時,他也曾公開的在各地演講,鼓吹這種政策,並強調其重要性。
「但是,當時我的言行,曾受到一些地主們的反感,尤其是家裏的長輩,更是對我有許多微詞」,總統指出,因為地主的既得權益受到損害,所以地主們剛開始對政府的政策多少都有排斥,但是,為了社會的公平,我認為這原本就應該做的。
總統並認為,假如當初政府沒有實行土地改革政策,落實耕者有其田等政策,則我們的社會不會有今天的安定與繁榮。
總統並且表示,中國長久以來對國人自由意志的尊重與發揮都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本人認為這是值得我們努力的,所以,我特別希望能建立一個自由意志得以發揮的社會,更何況人生下來就是平等,更是自由的,所以,我們更不應該以各種不合理的理由來限制」。
總統也表示,除了個人自由的發揮之外,今天社會尤其要做到對彼此人格的尊重。總統認為,一個國家是不是能進一步發展,社會是不是能和諧,最重要就是要有尊重人與人之間的人格。
上午和風獎得主包括:劉民和牧師( 基督教晨曦會,傑出社會風氣改善獎)、宋維村先生(中華民國自閉症基金會,傑出社會制度提倡獎 )、商正宗先生( 台北市勵馨社會福利基金會,傑出社會秩序建設獎 )、許 金先生(維他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傑出社會運動企劃獎)、陳邦仁先生(寬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傑出社會運動文宣獎)、葉宗林先生(中華民國關懷心臟病童協會,傑出社會運動財源獎)、蘇玉珍女士(台灣新生報,傑出社會運動報導獎)、汪國華先生( 世華銀行文化慈善基金會,傑出社會運動贊助<團體>獎)、陳淑麗女士(傑出社會運動贊助<個人>獎)、聖嚴法師(由今能法師代表,傑出社會運動領袖獎 )。他們是由內政部長吳伯雄、勞委會主委趙守博陪同到總統府晉見總統。總統府秘書長蔣彥士在場作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