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所得代表甚麼?

2015/12/28 wwchu 教學與研究隨想

瞿宛文, 《當經濟指標統治我們》推薦序

卡拉貝爾著,2015,《當經濟指標統治我們》,葉家興、葉嘉譯,新北市:左岸文化,11-16

 這篇短文是《當經濟指標統治我們》一書的推薦序。本文修改自我多年前的舊文,此次應編輯之邀修改後作為這本書的推薦序言。文章雖不新但議題卻不會老,同時,這本書確實是一本很有趣的書,詳述了這些經濟指標的發展歷程。因此在此貼上,並推薦這本書。

 一個社會應該保持經濟成長似乎是大家的共識,而經濟成長又幾乎被當成是成長的同義詞。因此,任何行為(例如環保抗爭)若被指為是會妨礙經濟成長,似就成了無可辯護的罪過。但是大家真的清楚經濟成長的意義嗎?

目前被用來經濟成長的指標主要是國民生產毛額(Gross National Product,簡稱GNP)。若從GNP中減去資本折舊與間接稅則為國民所得,再將其除以一國人口數即是平均個人國民所得。也有人用平均個人國民生產毛額(per capita GNP)。GNP是以國民為計算基礎,而另一個通用指標──國內生產毛額(Gross Domestic Product,簡稱GDP),則是計算該年在該國國內所生產的價值,而不計入國民的海外所得。總之,GNP或國民所得這組概念,會因包不包括某些項目(如國外所得)而有不同的名稱,除這些細微的差別外,其基本概念是相同的。

為了簡化,此後文中將用國民所得(或平均個人國民所得)來代表GNP和它關聯的概念。

 簡言之,GNP是指一年中(或一個時期中)一個國家的國民所生產的商品及勞務的價值,或是國民一年中從事商品生產所創造之價值總額。計算方法通常有兩種,一是將國民全年之薪資所得與非薪資所得(包括利潤、利息、地租等)總合計算而得,也就是由所得面來測量一年中國民從事生產活動的成果。另一則是由支出面來看,一國一年之總產值不是消費掉、或是省下來投資、就是外銷到國外去了。所以這方法就是將最終消費及投資支出、政府的(最終消費與投資)支出及外銷額加總起來,再減去進口額即是。

無論計算方式如何,國民所得所測量的是一國的生產的能力,並且是為市場生產商品的能力、被包括在其中的生產活動是生產經由市場交易的商品,並且是公開的、被登錄的。譬如說,若你為一生產電腦的公司工作,你的生產活動所得(薪資)當然是要包括在國民所得中。但是你為社區所作的無償服務勞動則不被算進去。

假如你在後院自己種菜,再將菜賣給市場,則你的種菜活動是算在國民所得裏面。但如果你自己將菜消費掉或分贈親友,則不被包括。另外若將菜送給一位醫生而換得免費醫療,則這兩種勞動的交換在概念上是應被包括在國民所得中,但因不是公開的,不能登錄,所以在實際上不被包括。同樣的,所有的黑市交易、或逃稅行為也是不被包括的。但這種逃避與非商品的不被計算是不同的。

家庭的勞務若是不計酬的,那也是不被計算在國民所得中的,但當家庭增加在市場上購買這些勞務(如主婦少下廚而多買了些外帶),則國民所得會因此增加。也就是說,即使商品化程很高的資本主義經濟中,商品化程度的變動仍是會存在而產生誤導。

若用這同樣的觀念與架構去測量非資本主義經濟的成長(包括計畫經濟、自給自足的經濟或市場機制很不發達的一些第三世界國家),並且將其作國際間之比較,則會有些基本上的問題。這是因為這些經濟體主要不依賴市場機制,產品交易的價格也不是由市場決定的。譬如像當年蘇聯這種工業化的計劃經濟,對產量是有詳細記錄,但是它們產品之間的價格構主要是經由計畫決定,和國際上的價格可以有很大的不同。這問題也不是完全能由對價格作調整來解決的。而在市場機制不發達的落後國家中,統計資料品質原本就不好,有很多生產活動不經過市場並且沒有記錄。在這種情況下所「推估」出來的國民所得數值之有效性有限,拿來與高度商品化的資本主義體制下的數字作國際比較則更值得存疑。做國際比較時,牽涉到各國之間的匯率轉換,以及用「適當的」物價平減指數來對各國之國民所得數字作平減以取得「真實的」國民所得以作比較。國際均衡匯率照理說應使各國貨幣的實際購買力均等。但這在高度資本主義化國家間(其商品互相高度流通)都不一定達到,何況是(其商品流通度不高的)非資本主義經濟。

其次經濟成長的成本都沒有從國民所得的計算中扣除。台灣的居民早已感受到這些成本與代價。諸如環境的污染、都市化帶來的生活空間的縮小、工作強度的提高、上下班交通時間的增加等等。當國民所得增加時,這些成本也在成比例的增長,但國民所得只計算成長之利益(生產活動的市場價值)而不計算其負面的成本,有較悲觀的人甚至認為當我們將成本從國民所得中扣除後,經濟成長將幾乎全部消失。

這些成本面的因素,因為沒有現成的市場價格可方便地用來計算其市場價值,所要衡量其價值並與和國民所得中商品的總值相比,是比較困難,但這絕不意味其不存在。

此外,拿國民所得來當作經濟成長之指標時,是假設了這社會所生產、售賣出來的產品是直接可欲的,因此其量的增加即是成長,即是福利的增加,但是有很多產品並不具有這種性質。譬如說軍事及警察費用,就維持既有的社會秩序而言,這方面基本之支出或許是必要的,但是在目前的計算方法下,結果會是這種費用越高,則經濟成長愈快。也就是說,若社會治安惡化,必須增加公共及私人警衛支出,國民所得的水平卻因而得以提高。曾有人主張將這類費用從國民所得中扣除,但至今一般仍是被包括在其中的,因為國民所得的計算原則就是計入為市場生產的價值。

同時,在解釋平均個人國民所得時也要注意到分配的問題。國民所得毛額除以國民數是平均個人國民所得。但如眾所週知,經濟成長的利益並不是平均分佈的。在以往,台灣在這方面比其他落後國家的紀錄要好,但近年來分配明顯有惡化的趨勢。

以上所談的是國民所得的構成及其意涵。而現在國民所得是被用來測量經濟成長。並且進一步地,經濟成長就是成長。在台灣或許有不少人已把這種等同視為理所當然。生產固然重要,但實際上人的福利、經濟的成長也可以有不同的定義、不同的指標、不同的測量方法。有人曾提出成長的指標應是以人的生活品質(quality of life)為出發點的說法。而人的生活品質則包括生活中的多方面,除了物質生活水平外,也包括了生存空間、生活環境、交通條件、社會治安、社會正義、人性尊嚴等等。而這些其他方面的因素在國民所得這指標中是不被考慮的。所以國民所得雖然測量了一些重要的經濟活動,但絕不是一個全面性的、代表人類成長的一個指標。

既然國民所得當作經濟成長的指標有如許的缺點,為何不用其他的指標呢?這方面確實曾有人嘗試過,聯合國發展計劃推出的Human Development Index就是其中之一。它是以受教育年數、平均壽命及(經購買力平減過的)實質平均個人國民所得加權平均而得。諾貝爾獎金得主Tobin也曾於多年前與人合作將GNP作了很多修正(去除軍警費用、扣除一些成長的成本、加上休閒的價值等),而提出了經濟福利指標(measure of economic welfare)。此外,也有學者提倡建立綠色國民所得帳(Green national product)來追蹤計算自然環境的狀態。

這些嘗試目前之普及度不高,原因部分包括在選擇上的爭議及統計上的困難等。不過恐怕更重要的原因可能是因為國民所得這種指標比較適合這制度的需要。在這市場經濟制度中,生產活動是由追求利潤的動力所驅動,利潤則來自商品的生產與買賣,因此用國民所得來記錄商品生產、交易的情況是很有需要的,而用以來測量經濟成長則也是符合這制度的邏輯的。數百年來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確實帶來了生產力的革命及物質生活水準的飛躍,然而人們的生活品質是否能得以提高原本就是不確定的,不是這制度的目標。

國民所得將繼續被用來測量我們的經濟成長、被用來作國際比較。然而我們在讀這些數字的時候,要小心解釋。要瞭解到其代表意義之有限性。最重要的是要認識到這指標原來就不是為測量經濟福利或生活品質而設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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